8日,伊拉克民众走上城市街头,抗议修正案,批评其将助长该国的宗派主义,加深宗派分歧,赋予宗教神职人员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并剥夺妇女权利。
该修正案将允许个人的婚姻和家庭问题在逊尼派和什叶派教法的基础上进行裁决。根据贾法里学派教义,女性和男性分别可以在9岁和15岁结婚。因此,该修正案可能使童婚合法化并侵犯妇女权利。
现行的《个人地位法》于1959年通过,规定18岁为男女的法定结婚年龄,但允许男女在15岁时经法官和法定监护人许可结婚,被誉为是维护中东妇女权利的最佳法律文件之一。
著名的女权活动家苏哈利亚·阿萨姆(Suhalia Al Assam)告诉《国家报》:“我们今天抗议这项有辱人格的拟议修正案是为了维护我们的团结、家庭、妇女的权利和尊严,它不仅关乎女性,也同样关乎男性。”
抗议人士表示,修正案“公然侵犯了宪法及其所载的权利和自由,是妇女合法权利的倒退”。
对此,提出该修正案的议员拉伊德·马利基 (Raed al-Maliki) 否认其允许未成年人结婚。这位议员表示,“反对该修正案的动机是恶意的,目的是剥夺很大一部分伊拉克人根据自己的信仰决定个人地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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